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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校直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为使师生员工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和生活,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豫疫防交专办[2020]38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寒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寒假时间

1月18日至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学生寒假时间,学生2月27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十六)、2月28日(星期天农历正月十七)报到,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根据评建办假期评估工作具体部署(另行通知),各单位在保证完成规定节点评建任务的基础上安排教职工轮休。

上级疫情防控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另行通知。

2.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学生实行“错峰”离校,各专班、各学院要提前统筹谋划,妥善安排。各单位要在本学期结束前对师生去向进行统计摸底,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师生信息工作专班。要对学生进行旅途安全和居家健康教育,要教育引导师生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跨省、跨区域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应暂缓返乡、返校,确需返回的须严格执行属地规定,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措施。寒假期间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师生离校和返程时间、假期去向、健康状况。要严把校门楼门,假期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停止所有到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活动,寒假期间不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假期校内食堂、图书馆、超市等生活必须场所应对留校师生正常开放,满足师生合理生活和学习需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测算和储备工作。

3.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检查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寝室、食堂等,假期无人时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

4.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在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教职工的学习、工作、休息进行统筹安排。教师要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试卷批阅和成绩录入。全校中层干部寒假期间手机通讯必须保持畅通。

5.假期值班实行“三级值班制”(校领导带班、学校总值班、部门值班)。各部门值班人员安排请于1月14日16:00前以纸介质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yafcyuanban@163.com及xynzbwc@126.com。假期学校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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