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处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文明程度,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我校科学管理水平和师生员工的整体素质,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文明处室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处室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直属的管理服务部门。2021年拟评选文明处室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能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部门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工作绩效显著。部门及部门人员无工作失职和被投诉现象发生。

(四)自觉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秩序。部门及部门人员无违纪违法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内部及所属区域卫生清洁、整齐、美观,办公用具摆放有序,地面、墙面、窗户干净整洁。部门人员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节约意识,遵守社会公德。

文明处室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一)部门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被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被判处徒刑的;

(二)部门人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

(三)部门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部门员工被确定为失信人员的。

(五)部门拒绝承担或未完成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任务或出现较大失误影响创建工作进展的;

(六)部门创建活动平均参与率不到70%的。

三、评选程序

(一)检查考评。学校文明办于11月下旬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查阅创建资料,汇总考评情况,提出学校文明处室候选名单,报学校文明委研究通过。

(二)命名表彰。学校文明委研究审议学校文明处室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文明处室候选单位由学校文明委命名表彰,授予“信阳农林学院2021年度文明处室”荣誉证书和奖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学校综合办学能力。

2、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对照文明处室评选标准和考评细则,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好中选优,真正把创建基础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处室评选出来。

3、全员参与,注重实效。聚焦基层所需所盼,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人人重视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信阳农林学院文明处室评选标准

2、信阳农林学院2021年度文明处室考评打分表


信阳农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