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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0-13 作者:外国语学院 来源: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全面调动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研积极性进一步培养青年教师科研意识,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学骨干力量,并为培育国家级、省部级等高层次科研项目备条件,根据《信阳农林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信农政[2021]45号)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资助项目范围

青年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有利于外国语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

(一)已有研究基础(如已发表论文与研究课题相关或研究生阶段从事的研究),准备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高层次科研项目而进行的前期预研项目。

(二)与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及跨学科相关的项目,能为行业、企业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

第二条 经费来源

青年基金经费来源于学校每年预算拨付学院用于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公用专项经费。

第三条 资助额度

每年学院资助项目5项,资助总金额为5万元原则上每项资助1.5-2万元,各项资助金额按实际申报数量均摊。

第四条 人条件

(一)外国语学院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以下(不包括副高级)的青年教师,学术思想活跃,作风端正,工作勤奋,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良好的科研基础。

(二)在所申报研究领域已有一定学术积累能够直接从事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项目组成员结构设置合理

往年已受过同类项目资助的教师原则上不再进行资助

第五条 申报团队成员要求

(一)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

(二)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第六条 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符合第一条资助范围,并具有良好的研究前景。

(二)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研究方案详细,实施计划可行。

(三)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

第七条 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

(一)项目组负责人认真填写《信阳农林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学院对受理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成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院外专家组成,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学院完成当年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工作将立项清单随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由科学技术处统一审核编号后下发立项通知书。

第八条 项目管理

(一)青年基金的经费管理及使用根据《信阳农林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研究期间需按照预算使用经费。

(二)项目经费应本着节约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将经费用于与所承担项目无关的支出。如发现有经费使用不当,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院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的,学院有权终止经费使用并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情节严重的将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报告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青年基金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方案的更改或项目负责人调离学院、项目组团队成员增减及其他原因需要对原研究计划进行修订与调整的,均应填报《信阳农林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学院批。

)青年基金项目完成时限为两年。项目结项要求为:项目主持人在中文核心学术期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研究期间获得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课题支持计划1项青年基金项目取得成果的所有权归学校,结项材料中必须注明“信阳农林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字样和编号。

)青年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提交《信阳农林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表》、《信阳农林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完成绩效表》(一式2份)、研究工作总结、发表的相关论文、主持完成的成果以及原始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方可办理结项验收手续。

)青年基金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组负责人应当在每年6月份前提交延缓结项申请,无故提交的按停止资助处理,取消其两年内申报其他科研项目的资格。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