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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 本科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信阳农林学院

本科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为加强我校本科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培育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精品课程建设目标与任务

第二条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是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基础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为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保障。

第三条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应包括河南省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基本要素,符合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基本要求,经过校院(部)两级建设,形成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体系,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第四条 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以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适当兼顾受益面大的其他本科课程。

第三章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条 各学院应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我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组织力量建设精品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项目组共建,确保课程质量,在学院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鼓励各学院采取学科间联合、学院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等方式建设精品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第六条 申报与立项

(一) 申报立项的数量和建设周期

1、 每年立项建设一次,每次10门课程。

2、精品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二) 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过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任务者可优先考虑。

2、 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其中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建设团队要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双能型教学团队特点。团队全体成员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 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申报的课程连续开设二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4、教学资源内容,如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课件、视频、参考文献目录等应规范合理,能够达到网络平台共享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 课程负责人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课程项目申请书》。

2、申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评审,对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第七条 内容要求

申报课程应符合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突出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密制度等法律法规,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第八条 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做好课程基本资源、拓展资源和生成资源建设与有效衔接。

(一)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及学习指导、作业、答疑、参考资料目录、全程教学录像、课程教学目标等课堂教学活动所要求的基本资源。

(二) 拓展资源:例如网络课程、试题库系统、学科知识检索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同步/异步交流平台、答疑系统(互动性)、课程教学学习工具、素材资源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系统等资源。

(三) 生成资源:指教、学活动中产生以及课程共享中用户使用后提供、反馈的资源等。

第四章 精品课程建设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做好精品课程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尤其要选好课程建设负责人,并为课程建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条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即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组成员分工协作开展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责权利三者相结合。

(一) 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精品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工作要有明确的构想,要按照精品课程建设责任书中制订的建设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二) 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建设团队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组织建设队伍,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 课程验收后,课程负责人应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情况、教学大纲、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实训教材)、教案、习题库、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等课程资源上交,并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共享。

第十一条 教务处要做好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协调、监督及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精品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品课程相关内容的上传和网络维护等工作,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多媒体课件、视频资料的制作。

第十三条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即为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验收或延期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其他教学项目,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回建设经费。

第十四条 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每年充实、更新内容应不低于10%。

第十五条 中期检查与验收

(一) 教务处负责对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要求其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教务处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组织鉴定验收。

(二) 中期检查程序

1、 中期检查1个月前,各课程负责人认真撰写课程建设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 教务处委托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相关委员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报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同意后,向课程负责人进行反馈。

(三) 鉴定验收程序

1、 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对建设内容、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好全部资料、数据及实物等第一手材料。

2、课程负责人在自查基础上,根据《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价表》,撰写课程建设自评报告上交教务处,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3、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验收标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鉴定验收,并提出鉴定意见。

第十六条 资助

(一) 项目建设经费从学校教学专项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课程建设、视频制作、教材建设等。学校对获准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项目分年度资助。

(二) 学校在教材建设、CAI课件建设、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

(三) 通过鉴定验收的课程,颁发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课程结项证书。课程建设的成果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