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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10:56 阅读: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信阳农林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为做好我校2017年的年度考核工作,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中层及其以上干部)、正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和工勤人员在各党总支(支部)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
二、各党总支(支部)优秀人员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本党总支(支部)人员基数(不含中层及其以上干部)的15%以内,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具体指标数见《正科级及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优秀指标分配表》。副处级及其以上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年度考核表填好后交到组织部)不算支部考核人员基数,但可以对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正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和工人进行测评。
三、长期外出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先按合格上报,上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人员,原则上进行考核;调任(聘任)到校内新工作单位的人员,到岗时间不超过半年的,由原单位考核,超过半年的,由现单位考核。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5点以前交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在人事处网页和校内办公信息网下载。
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当中的聘期填写说明:可以看看自己所发聘书上写的时间,如果超过现在的时间没有续聘的,按三年一聘往后续延。
附件1:《 一七年度干部(工人)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打印)》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正反打印)》
附件4:《正科级及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优秀指标分配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8日


版权所有:信阳农林学院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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