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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职称推荐计分暂行办法

发表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17:40 阅读:

2017年职称推荐计分暂行办法

根据《信阳农林学院2017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和《2017年信阳农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积分暂行办法》的精神,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我校职称推荐计分提出如下暂行办法。

一、职称推荐计分

1、职称量化计分(占30%

职称量化计分要根据《2017信阳农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的量化积分的分值折算。

职称量化计分=职称量化积分÷同为文理科类同级别最高分×30分(分值小数点后取2位,下同)

例如:申报理科副教授最高职称量化积分229.5分的职称量化计分为30分,职称量化积分157分的职称量化计分为157分÷229.5分×30分=20.52分。

2、基层推荐组排名和结构比例控制计分(占30%

未达控制比例的计30-28(排名第一至第五,递减0.5分,同级别申报人数超过5人的,第5名及以后人员均以最低分计,下同),超比例<5%的计27.5-25.5分,5%≤超比例<10%的计25-23分,10%≤超比例的计22.5-20.5分。

在基层推荐组中同级别有2人及其以上人员申报的必须排出名次,否则,全部排名第1或者没有排名的均以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对应分数值区域内的最低分计算。

例如:如一个院(部)的职称结构比例未超过标准,申报副高职称7人,从第1名到第7名分别计3029.52928.5282828分(多于5人的一律按最低分计);另一个院(部)的职称结构比例超过控制标准处在5%≤超比例<10%,申报副高职称7人,从第1名到第7名分别计2524.52423.5232323分。

3、学校评委计分(占40%

学校评委计分=推荐票数÷学校评委人员数×40

二、有关问题说明

1、职称量化积分的计分、基层推荐组排名和结构比例控制计分和学校评委计分分别计算,最后加总排序,从高到低取指标数对应人数为最后的推荐人选,若遇最后一名为平分或者竞争一个指标,由学校评委对平分人员或竞争指标人员进行票决。

2、职称推荐计分由学校监督组全程参与统计。

3、本办法从201712月开始执行。

4、本办法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阳农林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71219


版权所有:信阳农林学院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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