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在有关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产教融合二级学院等内部机构进行排查,对存在“大学”“学院”使用乱象的,形成排查报告,并提出清理方案,对不存在使用乱象的,亦请说明情况。
请各单位、各学院于1月14日前将相关备案材料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送至 xynlrsc@163.com ,无需报送纸质件。
人事处
2022.1.12
版权所有:信阳农林学院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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