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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加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目标

1.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与发展。

2.通过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具有高水平、教学成果突出的实验教学团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基础上,努力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申报与遴选

1.2020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

2.凡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建设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任务充实、实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服务面广,达到《信阳农林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基本要求的实验室均可申报。

三、建设与管理

1.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期为二年,学校设立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项经费,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年度资助。

2.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实验设备管理处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使用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科学规划,精心论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申报表(纸质一式二份)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实验设备管理处(综合办公楼408房间),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nlxy_sys@163.com。

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6687708,135260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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