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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

信农教〔202027

时间:2020-12-2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教学状况和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满意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网上评教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激励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渠道,是反馈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的有效途径;通过网上评教收集课堂教学质量状态数据,为教师改进教学和学校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提供网上评教的技术平台和技术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网上评教指标体系的制定、完善和评教结果的统计与反馈。

第四条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第三章 评教时间和方式

第五条 网上评教每学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第14至第16个教学周。

第六条 在评教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凭个人帐号和密码登陆学校网上评教系统,就所学的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提出建议,并根据评价指标给出评价。评教系统关闭后,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评教成绩。

第七条 学生本着对教学质量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

第八条 学生网上评教须为全体学生参与,不得抽样调查。各学院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漏评,确保参评率在90%以上(即实际参评学生人次数占应参评学生人次数的比例)。

第九条 网上评教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只有在完成所学课程评教后,方能进行网上成绩查询。

第四章 评教结果与应用

第十条 评教结束后,计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综合评教成绩。学生评教率低于60%的课程视为无效评教,评教成绩不予采纳。

第十一条 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信阳农林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学生评教分数占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的40%。

第十二条 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单位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 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学生评教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评价结果,不断总结经验,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目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信农教〔2017〕29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