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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5   来源:    

各毕业生学院:

依据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4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毕业生资格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专员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生资格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资格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毕业生资格审工作方案并填写两级承诺书,组长承诺对学校负责,相关人员承诺对本学院负责,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工作方案、组长承诺书及“四对照”结果反馈表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其他相关人员承诺书留存学院备查。

二、确定审核对象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拟于2024年毕业的本专科生。

三、毕业资格审

2024届毕业生资格审按照《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信农政〔2021〕58号)要求,对具有学籍,并在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

院根据学生修读情况给出“毕业”或“结业”、“延长修业年限”的结论。

往届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审核。

四、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

2024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按照《信阳农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信农教〔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如下情况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2.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且毕业前未解除处分者;

3.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4.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者;

5.全学程必修课及限选课累计重修20学分及以上者(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的缓考者除外);

6.有论文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7.作结业处理的;

8.其他情形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二)往届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

五、具体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6-8项材料不涉及可不填。

1. 各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方案;

2. 承诺书

3. 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查表

4. 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

5. 四对照”结果反馈表;

6. 信阳农林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7. 2024届本科毕业生延长修业年限汇总表

8. 2024届毕业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

9. 审查报告

、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4月25-5月10日

1. 核对《2024届预毕业学生基本信息审核表》信息;

2. 通知学生登录学信网查看学档案中个人信息及学历照片是否正确;

3.往届结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者,学院汇总后报学籍管理科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各学院

教务处

2

5月6-12日

1.未达到毕业条件且自愿申请延迟毕业的学生,填写信阳农林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学院填报“2024届本科毕业生延长修业年限汇总表

2.确定2024年结业学生名单。学院填写“2024毕业生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将结业审核结果和无学位结果告知学生本人。

各学院

3

5月6-24日

四对照。各学院按照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四对照”的原则,对毕业生身份进行核。

各学院

教务处

招就处

4

5月6-24日

核实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纪情况。

学生处

各学院

5

5月6日-26

1.印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粘贴及盖章。

教务处

各学院

6

5月27-6月6日

1.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士学位授予结果

2.对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及授予学位情况进行公示;

3.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确定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并将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厅

4.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授予结果上报省学位办

5、学信网上传学历和学位信息。

教务处

7

6月7日前

毕业生成绩、学士学位评定情况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生材料整理档。

各学院

8

6月11日-14

发放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离校(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各学院



信阳农林学院教务处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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