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及《信阳农林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办法》(信农教〔2024〕12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教务处审核,报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吴佳睿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376-6696977。
姓名 |
生源地 |
投档 成绩 |
入学 年份 |
现就读院校 |
现就读 专业 |
拟转入院校 |
拟转入 专业 |
拟转入年级 |
拟转入学校 专业最低 投档成绩 |
转学 原因 |
吴佳睿 |
河南 |
488 |
2024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
财务管理 |
信阳农林学院 |
财务管理 |
2024 |
472 |
因身体原因需要家人照顾 |
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