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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第二学期对宋亚楠等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1-07-07   来源:    

宋亚楠,女,学号20181220115,工商管理学院电子商务(本)2018-1班学生。

该生自2021年3月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学”。

冯宁祺,女,学号20181224214,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2019-3班学生。

朱艳华,女,学号16310741225,旅游管理学院酒店管理2017-1班学生。

任帅兵,男,学号20191416108,信息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升本)19级学生。

冯宁祺等3名学生未经请假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办理退学手续。根据《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五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

经二级学院上报,学校研究,对宋亚楠等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信阳农林学院教务处。

信阳农林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