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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9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82号)精神,结合审核评估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学校与企业、行业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提高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全校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具体包含:

(一)专业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含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类实习实践教育基地。

(二)文化素质实践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科学素养实践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教育基地。

(三)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含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二、评选数量

2025年拟建设校级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参加示范性基地评选。已经立项为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项目本次不再参评。

三、基本要求

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事业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地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按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较好地履行基地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文化和社会信誉,有一定的规模和行业知名度,关心、支持大学生实践教学工作;能为参加实习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实习条件。

(三)有足够的场地、设施及人员配备,具有安排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硬件条件,具备指导、管理我校学生参加实践教学的能力。

(四)能稳定接收我校学生进行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各项实践教学活动,为我校学生配备一定数量的实习指导教师。

(五)实践教学示范基地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咨询和实践教学方案。

(六)校内有长期与该实习基地联系、协调和管理的基地负责人。

、项目申报

(一)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信阳农林学院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选指标》(附件1)进行申报初评,择优推荐1项参加学校评审并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包括:

1.《信阳农林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2)

2.相关支撑材料(材料不限于以下内容,基地依据申报书内容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附件3)

(1)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包括基地简介、协议书、重要业绩成果、相关制度、运行管理情况等);

(2)基地条件和设施情况(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环境安全、数字化建设等);

(3)基地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践教学计划、近3年承担的实习教学情况、培养举措与成效等);

(4)与我校有前期合作基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的综合条件和实习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择优评选出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立项建设。

(三)公示发文。教务处对拟立项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五、过程管理与验收

(一)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期限原则为两年。立项后,基地应按照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开展建设,规范运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凸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发展的示范性和创新性。

(二)基地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建设的终期验收工作,示范基地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等进行全面总结。对完成预定工作目标的项目,由学校发文授予“信阳农林学院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荣誉称号并在实践教学基地挂牌,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的评选。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办公楼210办公室。纸质版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jwc@xyaf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6-6687676

            教务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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