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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8   来源:    

各单位、项目组:

根据《信阳农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信农教〔2025〕3号),决定于近期组织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此次鉴定结项项目范围是我校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65项)和上一轮延期鉴定项目(2项),共计67项。原则上要求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秉持“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学性、严肃性与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达成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予以科学且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及其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与建议,推动成果的应用、交流与推广。

三、结项鉴定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结项报告。

2. 结项鉴定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项目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需具备下列条件:

重点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2),同时满足(1)(3)(4)中的1条以上;一般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1)至(4)中的1条以上。

(1)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凡项目成果应当标注“信阳农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2)在1所以上校外相关学院教学实践应用;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的方法

学校组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由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集体评议并提出结项鉴定意见。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要做好结项前的准备工作,结项材料要求于11月1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组织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报送的材料及要求:(1)《信阳农林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编号-研究类型-负责人姓名”命名)(见附件1),一式7份;(2)项目结项报告(5000字以上)和支撑材料(含电子版材料,学院/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一式1份;(3)结项书与支撑材料分开装订,支撑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4)同时在附件2 “标志性成果”栏中填写本项目标志性成果,100字以内(含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3.立项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校级重点项目则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80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联系人:商宪丽、张永瑞        联系电话:6687730

电子邮箱:xynljyk@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办公楼208房间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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