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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7   来源: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8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践教育教学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建设数量

2023年我校限申报4个,各学院限推荐1个,包括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基地。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教育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建设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类实习实践教育基地。

2.文化素质实践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科学素养实践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教育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含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三)建设要求和方式

建设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如下: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一式七份(含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七份,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请各学院于9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0376-668767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sjjxk66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1年度立项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验收认定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3个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院自评、校专家会评、随机抽查实地验收等方式。

1.学院自评。各建设高校对照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要求以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自评,包括实践教学、师资建设、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等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接纳学生、开放共享机制、经费使用等基地运行情况;基地建设的特色与创新。

2.专家组审阅材料和现场验收。学校组织专家评价基地建设成效并对基地进行随机抽查实地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为通过、不通过。验收“通过”的基地上报材料等待省教育厅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基地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基地,将取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称号。

(四)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认定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附件4)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请各学院于9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0376-668767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sjjxk66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3.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

4.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

5.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

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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