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届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 | 
   
    | 1 | 规划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艺术学 | 
   
    | 2 | 旅游管理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120903 | 管理学 |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工学 | 
   
    | 4 | 制药工程学院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100802 | 理学 | 
   
    | 5 | 财经学院 | 会计学 | 120203K | 管理学 | 
  
 
 
二、新增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
 
  
   | 序号 | 工作环节 | 时间 | 任务 | 
  
   | 1 | 自评自查自建 | 2022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 | 形成涵盖专业教育全过程的基本统计数据,支撑材料基本归档,完成自评报告和评审依据初稿。 | 
  
   | 2 | 校内模拟与整改 | 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3月中旬 | 学士学位评建办公室邀请专家组对各专业评建工作进行模拟审核(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专业按照模拟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统计数据详实,支撑材料规范完整,完成自评报告、评审依据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实验大纲》、《课程考核大纲》、《课程实习大纲》装订成册。评建办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装订成册。 | 
  
   | 3 | 邀请审核专家组进校审核与整改 | 2023年3月底 | 各专业自评报告和评审依据定稿并装订成册。邀请校外专家对新增本科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审核。 | 
  
   | 4 | 报请省学位委员会书面审核与备案 | 2023年4月6日 | 信阳农林学院学位评定委员行文并报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同时提交各专业评建材料。 | 
  
   | 5 | 整改落实 | 2023年4-6月 | 按照审核组和教育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整理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时间表,全面落实整改意见。 | 
 
三、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四、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含评审依据)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简装订5份,供评审专家审核时使用;
2.其他材料在未定稿前均以电子稿呈现。
以上材料报送前,学院务必组织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
五、附件
附件1:简况表
附件2:自评报告(打分参照《评审依据》)
附件3: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依据
附件4: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附件5:参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