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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办法

信农教2021

时间:2021-02-26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实施一流课程建设,带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深入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698号)精神,根据学校《信阳农林学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意见》《信阳农林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办法》《信阳农林学院新农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目标与任务

第二条 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是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一流课程建设的基础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我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为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保障。

第三条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包括河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基本要素,符合精品在线开放课的基本要求,经过校院两级建设,形成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体系,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第四条 课程不仅要包括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受众面广、选课量大的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创新创业类课,还要突出“四新”理念,加快“四新”建设,打造具有农林特色的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课程,更要挖掘各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强化课程思政育人功能,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课程思政样板课程。

第三章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条 各学院应按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我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组织力量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项目组共建,确保课程质量,在学院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鼓励各学院采取学科间联合、学院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等方式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第六条 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数量和建设周期

1.每年立项建设一次,每次10-20门课程。

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三年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资格的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承担过并已结项的校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者可优先考虑。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其中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建设团队要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双能型”教学团队特点。团队全体成员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申报的课程连续开设二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4.教学资源内容,如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课件、视频、参考文献目录等应规范合理,能够达到网络平台共享的基本要求。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申请书》。

2.申报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评审,对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第七条 内容要求

1.教学内容与资源。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颗粒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每个短视频应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时长以5-20分钟为宜。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课程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在数量和类型上大大超出结构化课程所调用的资源范围,实现资源冗余,以方便教师自主搭建课程和学生拓展学习。表现形式上,要合理使用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虚拟仿真等各类素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化传统教学的优势,提高微课程、动画、虚拟仿真等资源比例。应按照资源的内容和性质,科学全面地标注资源属性,方便资源的检索和智能重组。资源的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行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

2.教学设计与方法。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3.教学活动与评价。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答疑,网上作业布置、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加强师生课堂与课下的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4.教学效果与影响。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5.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

第八条 课程视频制作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授课视频的的背景可采用彩色喷绘、电脑虚拟或现场实景等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宜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学习气氛。

3.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应加注人物介绍。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9.版权来源。素材选用注意版权,涉及版权问题须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第四章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运行与管理

第九条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做好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尤其要选好课程建设负责人,并为课程建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即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组成员分工协作开展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责权利三者相结合。

(一)课程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工作要有明确的构想,要按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责任书中制订的建设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二)课程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建设团队的集体智慧和力量,组织建设队伍,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课程验收后,课程负责人应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情况、教学大纲、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实训教材)、教案、习题库、教学参考书、实践性技能考核标准等课程资源上交,并通过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网站”开放共享。

第十一条 教务处要做好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协调、监督及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相关内容的上传和网络维护等工作,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多媒体课件、视频资料的制作。

第十三条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即为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验收或延期验收仍不合格的,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其他教学项目,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回建设经费。

第十四条 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每年充实、更新内容应不低于10%。

第十五条 中期检查与验收

(一)教务处负责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要求其限期改进,直至取消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教务处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组织鉴定验收。

(二)中期检查程序

1.中期检查1个月前,各课程负责人认真撰写课程建设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2.立项课程负责人提供至少一次由学校教学督导团和至少两次由学院教学督导团对其上课情况的反馈意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教务处委托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相关委员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报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同意后,向课程负责人进行反馈。

4.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中止该课程建设工作,收回资助经费。

(三)鉴定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对建设内容、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好全部资料、数据及实物等第一手材料,课程需在线上运行一学期以上且评价良好。

2.课程负责人在自查基础上,根据《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质量评价表》,撰写课程建设自评报告上交教务处,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验收标准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鉴定验收,并提出鉴定意见。

4.建设期满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需要提交由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分别签字同意的延期申请。延期的团队负责人,在延期期间不允许申报其他教学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一年后仍不申请验收视为验收不合格。

5.无故不参加验收或延期验收仍不合格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其它教学项目,追回资助经费。

第十六条 资助

(一)项目建设经费从学校教学质量工作专项经费列支(每项10万元,分两年拨付,每年5万元),主要用于课程建设、视频制作等。学校对获准立项建设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分年度资助。

(二)通过鉴定验收的课程,颁发“信阳农林学院本科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证书。课程建设的成果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师以及向河南省教育厅遴选推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