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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

发布日期:2019-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

风险类别

序号

廉政风险主要内容及表现形式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招标采购管理

1

利用职权,违规设置不合理的资

质条件和废标条款,排斥潜在投

标人。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

基建处全体成员

2

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

合同签订管理

1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合同签订或签署不符合规范的条款。

基建处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合同, 不允许中标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领导审核;合同签订需合法合规,基建处起草合同条款,按校合同审批程序逐层审批,防止基建处及部门领导违法签订或签订有利于乙方的合同。

施工过程管理

1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到岗;不能正确使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质量、安全、进度、竣工验收等管理权限默许、纵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基建处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定期的对旁站监理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人员不按时到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基建处每天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抽查, 如发现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材料、质量未达到质量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视为监理失误, 需按照合同约定对监理进行处罚。

施工过程管理

2

对施工单位虚报多报的计量审核不严,现场管理人员工程量收方有意放大,并故意拖延审批时间,实现不正当利益。

实行多部门、多人联合计量核实,严格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支付, 对易虚报的隐蔽工程进行重点抽查,并加强现场工程量的复核工作。

基建处全体成员

3

对不合格工程降低检验标准,评为合格。

加强抽检、检测,并保存检查时的影像和文字等原始资料

4

委托与其有利益(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建设或销售建材。

依法依规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

5

把关不严,致使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可能导致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公开建设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验收流程

6

向验收人员行贿或与其串通,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或请其降低验收标准

要求学校纪检、审计、工会等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7

手续不完备,不按程序付款;不按合同付款,存在超付现象;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恶意拖延支付时间或提前支付。

制定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明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

竣工结算管理

1

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编制的结算价远远大于实际完成工程款。行贿项目负责人默许部分费用

执行基建处初审制,对施工单位冒算工程进行审核,并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独立编制竣工结算书,递交校审计处或市审计局进行最终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