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集中领导下,负责全校校园基本建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编制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及申报审批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保证学校建设项目正常进行。

(三)负责办理基建项目的前期手续。

(四)负责编制基建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工作。

(五)参与工程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施工等的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的治谈、签订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

(七)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八)负责学校改建、扩建及大型维修工程的报建和实施。

(九)负责学校基建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