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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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科研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科研管理机构

第一条 信阳农林学院体育学院的科研工作在学校科研处领导下,实行院、教研室二级管理,组织全院的科研活动。

第二条 科研副院长主管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向院长负责,受党总支监督。学院设科研秘书1人。科研秘书在副院长直接领导下,依据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制定全院科研工作计划,分解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科研任务,组织科研活动,提高水平,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

第三条 按照研究方向及专业特点成立相应科研机构。以科研机构为载体,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带动全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章 科研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宣传并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的科研方针和政策。

第五条 科研文件管理,科研文件通知的下发。

第六条 制定本单位的科研规划的年度计划,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七条 对我院的科研机构进行管理,控制和服务。

第八条 组织科研项目和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做好体育学院各年度科研项目,经费,各类成果,获奖和学术活动的统计,上报工作。各教研室每学年末应该规定内容对本单位科研工作的全面情况作出统计,并送科研秘书处存档统计的内容包括:

1.承担研究课题的名称,类别和获得的科研经费。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等。

3.入选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和会议名称。

4.获得科研奖励的名称,等级,类别和数量。

5.邀请外校或外院专家来我院作学术报告的次数,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

6.组织本院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的次数,讲座内容及相关资料。

第九条 建立本单位学科带头人(教授)的学术骨干教师的科研档案,主动了解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以多种形式保障本单位与科研主管部门信息联系的畅通。

第十条 组织学院科研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科研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本年度的科研工作计划,部署近期科研工作安排。并承办各级各类科研会议。

第十一条 积极组织学术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活动的形式包括:举办专题讲座,参加学术论文报告会,学术考察以及合作研究等。不定期邀请外院,外校的专家,学者来我院进行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 体育学院科研奖励与学校配套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