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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项目创新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7-20

为探索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切实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在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全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立项工作为载体,以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重点,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营造良好的基层党建工作氛围,形成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特点相适应、具有鲜明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1.导向性原则。基层党建项目创新工作必须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必须有利于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实践性原则。基层党建项目创新工作必须正确处理理性思考与实践探索的关系,突出理论指导下的党建工作实践创新。

3.特色性原则。基层党建项目创新工作必须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注重培育和凝练项目特色、亮点。

4.实效性原则。基层党建项目创新成果要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

三、立项标准

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工作项目,要求主题鲜明,有特色,内容鲜活充实、形式多样灵活,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一般项目原则上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重点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开展的党建工作项目。重点项目要求覆盖范围广泛,时代感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重点项目原则上以若干个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负责人。

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四、项目主题

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尤其是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产等工作的各个侧面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凡属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进行的方式方法的探索、体制机制的创新以及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等,均可申报立项,项目要突出实践性。

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基层党组织在确定立项主题后,精心设计具体实施方案并填写《信阳农林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项目创新申报书》。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立项的将立项申报书上报各党总支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由各党总支统一将立项申报书报送组织部;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立项的直接将立项申报书报送组织部。

3.项目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各党总支推荐上报的创新项目中进行严格评审,选取有代表性、主题鲜明、设计方案科学的创新项目作为学校资助对象,并以文件的形式将资助项目下发各党总支。

4.项目实施: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既定的活动方案认真实施,扎扎实实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组织部将定期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和监督。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组织部将组织其他党总支参观学习。

六、考核验收

项目完成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项目执行总结报告交评审小组。总结报告内容要详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开展项目工作的成果、体会和收获,经费使用情况,对今后的立项活动如何开展的建议和意见等。

评审小组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1.项目是否体现完整性,有主题、有形式、有内容、有措施;

2.开展的项目是否体现典型性、先进性;

3.党员在项目实施中是否积极参与(党总支、党支部每次活动党员出勤率不得低于涉及活动党员的3/4,基层党支部每次活动党员出勤率不得低于支部党员的4/5);

4.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5.党员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6.项目实施对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效果。

经评审小组考核后,对完成既定目标、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予以验收通过,并对成果突出、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表彰。

七、经费支持

学校将对评审小组审核通过的创新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划拨专项经费),一般项目资助额为2000元,重点项目资助额为5000元,具体支持的经费金额由评审小组对创新项目进行综合审查之后确定。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1.立项经费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经费支付采取“给额度,后报销”的方式。

3.已批准立项,当年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顺延到下一年度使用。

八、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组织和指导立项工作,成立“信阳农林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项目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由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九、时间安排

每年3月底或4月中旬:下发立项通知和立项申报书,各基层党组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立项主题,制定立项方案,将立项申报书(打印文档和电子文档)报组织部;

每年5月上旬:评审工作组组织评审,最终确定资助的创新项目,并对创新项目进行综合审查,确定经费支持的额度;

每年5月下旬至次年2月下旬:项目实施阶段。评审工作组派人巡视审查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次年3月中旬: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总结创新项目的执行情况,评审工作组将对创新项目的实施进行验收,并在适当时候召开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

十、评选与表彰

评审工作组要将各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在校园网络、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并最终评选出若干个成果突出、成效显著的“党建创新工作奖”,予以表彰。

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对各基层党组织的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十一、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信阳农林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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