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教高函〔2020〕537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照文件中的6项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立即开展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和风险点危险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单位,要将实验室安全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形成总结,于2020年11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综合办公楼4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ynlxy_sys@163.com(实验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