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各项要求,深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第一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条 建立健全协同育人的制度体系,明确辅导员、专任教师及实验人员、管理人员的协同育人工作任务,增强协同育人合力,做到“每门课程都有育人功能”、“每位教师都有育人职责”、“每个岗位都有育人任务”,最终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
第二章 任课教师育人职责
第三条 课程育人职责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改变授课和考核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
2.按照“课程思政”的整体要求,挖掘思政元素,适时修订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每个专业建设 1门育人示范课程。
第四条 科研育人职责
1.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科技项目,引导学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培养学生集体攻关、联合攻坚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支持学生发表研究成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潜力。每年各教研室指导学生发表论文至少1篇,学生参与项目不低于2项。
2.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研究,将人才培养课堂延伸到生产一线,为现代社会发展、国家产业升级、国际经济竞争、文化产业繁荣培养能力突出、品德高尚的高素质人才。
3.不断加强学风建设,开展学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依托新生入学教育、“食品文化节”、金工实习、专业讲座论坛等特色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科研氛围。学生参与各类活动参与度不低于60%.
第五条 实践育人职责
1. 任课教师在课堂上结合专业特点,发挥专业特长,有目的性的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真正做到“每个专业有创业点、每门课程有创新点”。鼓励学生参加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活动,并提供时间、经费和方法等方面的支持或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应用,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每年每个教研室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率不低于80%。建立各自的创新创业项目库,每年不低于5个创新创业新项目入库。
2.鼓励学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鼓励学生在规定的培养期限内至少参加扶贫、义工、助学等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本科生每年不低于50个小时,专科生不低于20小时。
第六条 心理育人职责
建立师生日常沟通机制,采用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了解、关心学生的成长环境、学习生活状态和培养过程,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每学期每位任课教师与学生谈心谈话不低于5人次。
第三章 辅导员育人职责
第七条 实践育人职责
1.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大美学工“、辅导员”一员一品“等一系列新时代社会实践专项精品项目。
2.深入挖掘志愿服务项目内涵,推广微公益理念,拓展育人功能。结合学院扶贫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学雷锋”“三下乡”“四进社区”“扶困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
3.积极参与学生就业指导,包括学生职业规划、简历的制作、面试技巧等。坚持做好特殊学生的就业能力提升工作和来自就业弱势家庭或农村边远地区、零就业家庭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
第八条 文化育人职责
1.深入推进“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读书日经典诵读”等活动,通过传统文化展示、国学经典诵读、民族文化排演等多种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文艺晚会、诗歌朗诵、青春红歌会等形式,精心组 织开展红色经典电影展播、“筑梦青春•永跟党走”、“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青春与祖国同行”等特色主题活动。
3.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全院学生在文化体育活动中感受大学生活的魅力,提升全院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继续推进宿舍文化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建立健全文明宿舍挂牌活动、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等。每周至少1次班级例会、下宿舍、下班级。
第九条 网络育人职责
1.加强网上主旋律宣传,以重大节日和事件为契机,打造一批主题鲜明、思想深刻、生动活泼的微视频精品,通过“青春食品”微信公众号推送,提高网络文化作品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2.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网络文化活动,丰富网络育人实践形式。积极搭建网络平台,与学生零距离对话,增加亲和力,提高点击率。
第十条 心理育人职责
1.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培训;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专栏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传递心理健康知识,不断提升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2.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心理危机排除,重点与延长学制毕业生、降级生、问题宿舍、家庭困难、学习困难、校外住宿、信仰宗教等同学谈心谈话,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邮件咨询、班级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及时干预、正确引导心理问题学生。
3.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心理健康小报进宿舍等系列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络敬老院、孤儿院、医院、中小学等心理育人实践平台,吸引一大批热爱、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乐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的学生参与心理实践,构建学生助人自助的教育模式。
第十一条 资助育人职责
1.完善困难学生认定体系,采用家访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合理确定认定标准,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2.发挥奖学金引领学风作用,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坚持通过发布“榜样的力量系列”文章,以榜样的力量感染、激励、引导全体学生。
3.结合传统节日及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毕业生离校等时间节点,紧密围绕“立德树人”工作主线,打造以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服务为目标的资助育人品牌活动,努力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
4.做好“教师-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学业水平。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团体辅导,以学业促进、能力辅导、社会服务等为主题,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适应水平、社会交往能力等综合素养。
第十二条 组织育人职责
1.引导开展党员学生与非党员学生一帮一、学生党员联系宿舍活动,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德才兼备的学生党员队伍。充分发扬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学有榜样、赶有参照、争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2.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团学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高举团旗跟党走,激发团员青年参与校园文化活动设计、组织、评价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
第四章 管理人员育人职责
第十三条 课程育人职责
健全课程育人管理、运行体制,坚持院领导和院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纪律约束,严格课堂讲授纪律,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每学期,学院班子成员听课不低于5次。
第十四条 管理育人职责
1.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拓宽师生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担负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
2.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理念,寓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强师德、正师风、树师表,切实做到文明管理、提升文明形象,彻底转变重管理、轻育人的理念。
第十五条 服务育人职责
1.研究梳理各管理岗位的育人元素,完善岗位职责,明确育人的内容和路径,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评奖评优条件。
2.以师生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育人质量。广泛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师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
第十六条 组织育人职责
1.坚持党总支履行政治责任,强化育人能力,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院班子每学期为学生党支部上一次党课。
2.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育人纽带功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以先进典型评比和宣传为指引,激发教职工爱校爱岗的热情和努力工作勤奋敬业的积极性,以青年教师博士论坛、劳动技能竞赛及文化体育活动等为载体,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年开展不低于5次的文体活动
第五章 辅导员与任课教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建立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加强学风建设,共同做好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业管理工作。
(一)沟通内容
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爱好等与学生有关的事项。
(二)沟通方式
定期沟通和不定期沟通
(三)沟通形式
1.各教研室定期召开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会。
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辅导员与教师沟通会,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全部参加。
2.各辅导员定期与任课教师“一对一”交流。
辅导员每学期应分别在课程开始时、课程中期和课程结束前与任课教师进行“一对一”的交流。
3.不定期沟通
辅导员在深入课堂发现问题时,随时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沟通,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课下解决。每月与每门课任课教师联系沟通学生学习情况不少于1次。同时,任课教师也应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给辅导员。
(四)沟通要求
1.辅导员向任课教师介绍班级情况。辅导员应在课程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向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基本情况,以及需要任课教师重点关注的学生。如:学生干部;经常缺课、学习态度不端正、思想波动较大、学习努力但基础较差的学生、性格偏内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特殊群体。
2.任课教师向辅导员介绍学生课堂和学习情况。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课堂出勤率、课堂表现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和辅导员进行沟通,以便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3.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研究教学及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对困难学生的帮扶教育方案。
(五)其它事项
1.辅导员要加强课堂教学信息搜集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反馈。
2.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对辅导员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学院汇报。
3.辅导员与任课教师沟通时,认真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记录表》,做好记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学工组负责 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记录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辅导员
班级
交流时间
交流地点
交流内容
解决措施
辅导员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