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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征集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1-05-12 08:57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科学技术处 点击:186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我 市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需要,信阳市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需要,信阳市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信阳市内居住和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3)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知识。

二、推荐程序

1.技术专家按要求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技术专家备案表》(附件1),财务专家按要求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财务专家备案表》(附件2)。

2.评审专家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汇总备案表,审核无误后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3.后期市科技局将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荐时间

    2021年5月12日至5月21日。

四、相关要求

1.高质量的评审专家库是保障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家的筛选推荐、信息核实等工作,确保推荐专家信息真实可靠。

2.为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名下有在信阳市内注册企业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专家申请,与相关企业有合作关系的申请人员应在申请中主动明确回避范围,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信阳市内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可作为推荐单位,但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付满意

联系电话:6687705

工作邮箱:304761473@qq.com

 

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技术专家备案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财务专家备案表

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