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资产产权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总账的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学校新增资产的验收、登记和建账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信息报告的上报工作。
5.定期核对资产账目,并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核对与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一致。
6.做好国有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以及转让、捐赠等相关工作。
7.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闲置资产调剂,优化资产配置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8.负责国有资产的评估、技术鉴定和督查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
10.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标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
2.接受采购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送达的招标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核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3.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审批手续。
4.负责联系在政府采购网、校园网等网站上发布我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信息。
5.具体负责学校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组织工作:接收招标采购立项申请,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接受投
标报名;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等会议;发布招标结果公示,向中标人
发中标通知书。
6.组建并管理学校“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库”、“造价咨询库”。
7.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采购科
1.受理学校各类货物、服务(工程类服务除外)采购项目计划上报、项目流转、结算支付工作。
2.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年度《采购目录》要求,结合采购部门的采购需求确定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合理安排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收集审核采购部门提交的相关技术参数及整体要求,做好各项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确定工作。
4.指导各采购部门进行前期的采购准备工作,为采购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招标采购培训会,对采购部门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采购团队进行培训,使其熟知招标采购政策文件、采购全流程。
6.出具各项采购计划的结算项目确认书,做好相关支付数据办理结算手续。
7.负责各项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采购计划、招投标文件等相关备案资料的登记、整理工作,移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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