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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资产产权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总账的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学校新增资产的验收、登记和建账工作。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信息报告的上报工作。  
   5.定期核对资产账目,并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核对与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一致。  
   6.做好国有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以及转让、捐赠等相关工作。  
   7.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闲置资产调剂,优化资产配置工作,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8.负责国有资产的评估、技术鉴定和督查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

10.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标采购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  
   2.接受采购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送达的招标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核其报送的相关材料。
   3.负责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的政府采购项目,办理审批手续。  
   4.负责政府采购目录范围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网上商城采购工作。
   5.负责联系在政府采购网、校园网等网站上发布我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有关信息。  
   6.具体负责学校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组织工作:接收招标采购立项申请,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接受投标报名;通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接收和保管投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等会议;发布招标结果公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7.组建并管理学校“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库”、“造价咨询库”。  
   8.负责招标采购工作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