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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05   来源: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

1

学院

生物制药

083002T

工学

2

农学院

中草药裁培与鉴定

100806T

理学

二、新增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环节

时间

工作任务

1

自评自查自建

2023年12月5日-12月20日

形成涵盖专业教育全过程的基本统计数据,支撑材料基本归档,完成自评报告和评审依据初稿。

2

校内模拟与整改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

       学士学位评建办公室邀请专家组对各专业评建工作进行模拟审核(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各专业按照模拟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做到统计数据详实,支撑材料规范完整,完成自评报告、评审依据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实验大纲》、《课程考核大纲》、《课程实习大纲》装订成册。评建办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装订成册。

3

邀请审核专家组进校审核与整改

2024年3月29日前

        各专业自评报告和评审依据定稿并装订成册。邀请校外专家对新增本科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审核。

4

报请省学位委员会书面审核与备案

2024年4月10

    信阳农林学院学位评定委员行文并报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同时提交各专业评建材料。

5

整改落实

2024年4-6月

    按照审核组和教育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整理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时间表,全面落实整改意见。

三、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参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四、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含评审依据)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简装订5份,供评审专家审核时使用;

 2.其他材料在未定稿前均以电子稿呈现。

   以上材料报送前,学院务必组织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

五、相关附件

  附件1:简况表

  附件2:自评报告(打分参照《评审依据》)

  附件3: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依据

  附件4: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附件5:参考样板


信阳农林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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