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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本学期我校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除24级外其他在校生;教职工(未参加普通话测试或普通话成绩未达标者)。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请通知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确认信息及收费

1.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执行,我校学生每人交测试费20元,教职工每人交测试费30元。

2.收费方式:学校统收统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由各学院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于2024年12月7日、8日、13日到学术交流中心309张幼乔老师处扫码交费,签字确认报名人数和收缴金额。

、注意事项

1.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能重复报名;已参加过测试,但网上还不能查到成绩者,暂不可报名。

2.以下情况报名者,不予测试,不予退费: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从而造成报名失败者;候测签到未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者;现场采集照片与身份证比对不通过者;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场者。

3.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时间由测试站统一协调安排,教学计划中安排有实习(实训)的单位应于测试报名时说明实习(实训)周的时段,教学计划外的调整不予受理。在报名结束后,除单位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外,其余原因导致的缺考者不予退费。

4.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教师、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者普通话须达到一级乙等。

5.各单位推普员须及时通知应试师生测试相关事宜,并提醒考生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6.测试时各学院应负责组织应试师生,积极配合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开展工作。应试人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7.如测试工作有所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幼乔

联系电话:0376-6698816。

                                                  

                                                                        校语委办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