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信阳农林学院网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

信阳农林学院网站建设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大学校对外交流与宣传力度,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我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二条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信息技术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信息技术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三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四条 学校信息技术组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五条 网站信息管理遵照《信阳农林学院上网信息组织管理规范》执行。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七条 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八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第五章 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条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网站工作人员实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二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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