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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

校直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助自强、动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信阳农林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信农政〔2021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年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对象

我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学院。

二、勤工助学岗位主要工作

工作内容以办公室事务助理、学生事务管理、图书管理、机房或实验室助理、后勤服务等为主。

三、岗位类型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的连续性工作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时数及酬金标准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固定岗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80元(具体金额各单位根据使用情况在240-480元内自定)。

2.临时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前一周申请,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和计酬。临时岗位按每人12/小时计算,原则上每月累计不超过360元。

五、岗位申请条件

1.工作性质和内容适合学生参与,学生力所能及,有助于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

2.工作环境安全、无毒、无害,不影响学生的学习主业和身心健康;

3.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

4.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拔、管理、考核、工资表的报送等工作。

2.请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需求,填写《信阳农林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审批表》(附件1),于2021925日下班前交至学生服务中心208室。

3.学生处将依据各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情况,结合学校专项工作经费和设岗的工作实际,合理控制岗位数量,最终以公布的岗位数为准。

 

 

学生处

20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