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

发布日期:2018-04-11    

  •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们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按照不同情况,力争妥善解决。我们会严格按照为您保密的规定,保护您的利益。同时也希望您能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并且最好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寄给我们,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 来信请寄: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信阳农林学院纪委

  • 邮    编:464000

  • 来访请到:综合楼508或511室

  • 举报电话:0376-6503776/6687632

  • 举报邮箱:xynlxyjw@xyafu.edu.cn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 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不予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即业务外的不予受理。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或仅挂名举报的,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