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管理实际,为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6年清明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2026年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共3天),各单位安排专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关注水、电、气开关状态及特殊设备运行情况,详细做好巡查记录。若遇到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假期实验的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培训,重点强化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应急处置、防护用品使用等内容,做好安全教育情况记录,切实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必须安排的学院,应做好完备的实验风险预判与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截止时间为4月3日下午5点前)。若确需开展教学相关实验活动(含本科学生毕业设计实验),须在备案基础上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指导教师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危险性实验必须保证两人及以上在场,实验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所有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严格做好“三关一锁”工作,即关水、关电、关气、锁好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加热设施、特种设备以及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控。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二双管理”制度,严禁开展过夜实验,规范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2026年清明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