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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校中心实验室、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做好危废品(液)的自查、清点、存放工作,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危险废物(液)存放应符合规范,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有监控,有应急预案,存放容器上应有内部存放品的品名与详细信息,日常收集过程中认真填写《信阳农林学院危险废弃物管理登记本》。

2.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存放。同时,学校根据各实验室危险废物(液)统计结果,积极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3.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学期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液),过期药品进行统计,请如实填写“2021年实验室危险废物统计表”(附件1),汇总后,于6月1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84750117@qq.com,纸质清单由学院盖章提交至综合办公楼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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