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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各学院、中心:

按照《信阳农林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信农教〔2018〕27号文件,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现对2022-2023学年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

截止目前,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具体设备以国资系统录入的为准。

以下设备不在考核范围:①软件、存储设备;②计算设备(计算机、服务器集群、计算节点等);③大型设备的附件(或附属设备);④ 损坏待修设备(自评报告说明);⑤使用年限久,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待报废设备(已向国资处提交报废申请)。

二、考核方法

1. 由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如实填写《信阳农林学院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2. 由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对各项数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核,自评后撰写《2022-2023学年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自评报告》。

四、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5日,请各单位将《自评报告》、《评价表》纸质版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处(综合办公楼406室),电子档发送至xynlxy_sys@163.com。

五、说明

1. 本次设备考核的时间段为一学年(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设备使用周期必须满一年。

2. 数据审核一律以《信阳农林学院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的原始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3. 各单位必须按时上报相关考核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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