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9-18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应于2018年9月15日—10月30日进行2018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把握我校教学基本状态的基本情况,为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学基础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促进我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的11日至12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91日至2018831日。

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8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2018915— 925日)

1.数据采集办公室制定和颁布《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2.召开学校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动员及培训会,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学习《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3.各部门依据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集中学习《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尤其是与本部门相关表格及内涵说明)、《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教发20042号)等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与填报(2018925—1010日)

1.各部门根据《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的内涵说明采集数据。

2.责任部门将审核无误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责任部门数据录入员在网上进行填报。

3.责任部门按要求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

4.责任部门在1010日下午下班前向数据采集办公室提交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与报送(20181010— 1020日)

1.学校相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对重要数据进行二审。

2.学校领导最终审核。

3.数据采集办公室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状态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与总结(20181020— 1030日)

1.各责任部门撰写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项分析报告。

2.数据采集办公室撰写《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学校成立信阳农林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疑难数据的决策、终结数据的审定、工作责任的追究等职责。

组长:郭长华

副组长:赵一鹏王庆兵胡虹文文宗峰 黄松

成员:党办、校办、工会、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图书馆、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文学艺术教学部、国际合作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及14个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由王学增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数据真实规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全面了解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自我评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决策依据。按照要求,各高等学校每年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面向社会公布,督促学校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各单位要坚持数据真实规范的原则,达到数据统一,不冲突,确保各类数据质量。

2.将数据采集作为我校评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数据分析制定整改和建设工作方案,在教学工作中要突出一个字,做到边建设边评估,边建设边提高。

3.各责任部门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数据填报质量。按照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要求,按时完成阶段工作。

4.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5.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按照《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办理验收手续。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存档封存。

6.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要求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电话:6698636邮箱:jkpgzx@xyafu.edu.cn


信阳农林学院数据采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附件1信阳农林学院2018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用户指南

附件3信阳农林学院各责任单位登录用户名及所填报表格

附件4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

附件6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附件7数据采集流程及采集步骤说明

附件8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

附件9采集系统导入模板

附件10 3.0版数据采集问答

附件11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表格与指标代码索引

附件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

附件13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

附件1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附件1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附件1-15


Copyright@信阳农林学院教学评估与质量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