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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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外事管理规定
时间:2016年01月01日 10:00 点击:[]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外事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外事工作在学校党政和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外事办对各项外事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服务。

二、外事接待按照外事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对等接待、节约务实、热情有度的原则。注重外事礼仪、遵守外事纪律。

三、外事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外事宣传报道工作及安保工作。

四、聘请外国专家旨在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优质资源,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水平,推进国际化进程。学校外国专家聘请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统一归口管理。

五、因公出国(境)团体或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应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提交学校审核后实施,应按审批目的严格执行。外事办负责填表上报、办理出国确认件、政审材料、护照、签证等。

信阳农林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信阳农林学院外事办公室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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