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信阳农林学院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展示信阳农林学院女教职工的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向先进学习,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推荐名额
(一)拟评选“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
(二)拟评选“巾帼建功标兵”10名。
(三)各分工会原则上可推荐“巾帼文明示范岗”候选集体1个、“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1名。近三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已获得此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
1.成员构成。推荐集体(如科室、教研室等)在岗女性职工人数占该集体职工总数的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业绩显著。集体成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工作业绩在学校同类岗位中表现突出,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
3.素质优良。集体成员政治素质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得到师生广泛好评。
4.管理规范。集体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创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运行高效。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良好风貌。
2.业绩突出。长期坚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表现突出;或在学校硕士点申报、学科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创新、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成效显著。
3.品德高尚。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推荐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标准。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
(二)规范程序,按时报送。各分工会确定推荐对象后,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请于2026年1月13日(星期二)17: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综合办公楼806室),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名格式:分工会名称+2025年先进推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xynlxgh@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5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推荐表
附件2:2025年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推荐表
附件3:2025年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25年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推荐汇总表
信阳农林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