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2022年信阳“最美职工”和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0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信阳市总工会、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职工”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信工文〔2022〕7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可推荐2022年信阳“最美职工”、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及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对象参加全市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登记为我校工会会员的生产、工作一线在职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卫生人员、科研人员、农民工等)均可参选个人项目。评选工作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信阳“最美职工”重点推荐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产业行业、重大工程项目、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单位负责人和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不参加评选。

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对象主要为学校在岗一线职工,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不参与评选。曾经获得省、市级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的,如无新的工作业结和突出成就,一般不再参与推荐评选。

信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对象为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不含车间、班组、科室,不含集团总公司),负责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机构不参加评选推荐。曾经获得省、市级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的,如无新的工作业绩和突出成就,一般不再参与推荐评选。

被推荐人选应获得过县级(行业)以上职业道德标兵个人(优秀)称号或同类型先进典型表彩荣誉称号,或其事迹受到市委市政府主旻领导批示肯定、被中央、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往届全国、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河南好人”“信阳好人”“最美人物”和获得有学校师德先进、最美职工表彰的,可优先推荐。

按要求,各市直单位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是否推荐,每项推荐候选对象不超过1名。推荐的候选对象须经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同意。推荐时比照评选劳模和五一奖审查标准,通过“百度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对候选人个人征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文件(信工文〔2022〕7号)。

三、评选程序

1.在广泛宣传动员和主动申报基础上,由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民主推荐申报。各分工会推荐申报候选对象不超过1项。候选对象推荐表(见附件)、分工会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有关照片2-3张(工作照、免冠证件照、工作场景照或单位门头照,jpg格式,2M以上)及个人征信查询情况截图等材料须经分工会主席审阅并盖章后报校工会51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ynlxgh@163.com),联系人吴文皓,电话668763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22日17:00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校工会联合党委宣传部按要求组织校级评审,从各分工会推荐候选人中评选出学校最终推荐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总工会。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优中选优,严格遵守推荐评选工作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公开申报推荐,确保通过民主推选,选出条件过硬、群众认可的优秀人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推荐材料要做到客观真实,不夸大、不编造,确保先进事迹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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