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信阳市先进工作者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信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信办明电﹝2020﹞30号)精神,现将我校参加推荐信阳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信阳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信阳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文件要求,“信阳市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已获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或学术带头人。
3、在推动我市科技、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特别是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方法
各分工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分别推荐一名候选人,校工会组织分工会主席对各分会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联评,上报学校,并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并上报一名“信阳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四、呈报要求
各分工会请于3月16日下午17:00点前将本分工会推选的候选人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342131935@qq.com。联系人:余嘉惠;联系电话:6695838。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信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2.信阳市劳模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劳模评选相关事项的通知
信阳农林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