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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成果“四个转化”的方法与策略

发布日期:2021-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进入“十四五”时期,努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成为教育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任务。高质量的教育科研成果以聚焦中央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实的教育科学理论为支撑,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不断探索经验规律。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教育科学研究要变成指导教学、服务决策、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实践成果。”高质量教育科研成果的完整生产链不仅是创新理论的过程,更是将成果实现“四个转化”的过程,这也是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转化为教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转化为教案,即将高质量教育科研成果应用在教学实践中,体现在教材建设、教书育人各个环节。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师资、课程有更高的需求,“填鸭式”的教育方式、落后的教材体系与弱化的师资力量,并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升级和个性化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期盼。

鉴于此,教育科研工作者要本着思想解放和创新精神,提出更契合学校实际的教育举措。第一,要以加强教育现代化为中心,深入基层一线做好调查研究,把脉制约基层教育发展的重大命题,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增强科研工作的针对性。比如,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背景下,探索如何建立社会力量办教育的体系,解决制约学校办学自主权和缺乏内在创新动力的难题,等等。第二,要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使广大教师掌握教育规律与教学技巧,及时获取教育科研的前沿成果,并辅助教师提高信息加工与处理能力,熟练提炼科研成果并将之运用在教材建设和教学实践中。第三,要以培养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为归宿,践行“五育融合”理念,因材施教,探索建立能够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教学理念和模式,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技能。目前,一些学校适应学习变革,采用了选课走班、翻转课堂等课题研究成果,体现了育人方式的创新。

转化为决策提出高质量政策建议

转化为决策,即推动高质量教育科研成果进入决策程序,提出针对性、具有实操性的政策建议,或培养教育政策研究人才,直接参与制定教育决策。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教育发展面临着日趋复杂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倒逼教育科研组织和生产模式转型,以破除经验主义和研究滞后的禁锢。

鉴于此,教育科研工作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更契合决策需求的政策建议。第一,由于教育决策对成果科学性和准确度的要求较高,教育科学研究要采用“团队作战”的组织模式和跨学科的交叉研究方法,通过全国教育科研系统之间协同创新工作,形成团队式、跨学科的规模化研究合力。同时,要注重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实证研究,确保证据翔实、数据精准、论证透彻,所提建议科学务实。第二,教育智库要建立“旋转门”制度,定期派驻科研人员进入政府与社会部门挂职锻炼,同时吸纳政府与社会部门人员的经验,处理好教育科学研究定位于“谋”与教育决策定位于“断”的角色关系,有效发挥教育科学研究的咨询和预测功能。第三,建立顺畅的成果对接机制,定期择优选择课题成果,并将成果建议报送决策部门。值得探讨的是,教育科研成果作用于教育决策并不是一个直线式的过程,更多体现为教育科研工作者与教育决策者在具体情境下的人格化互动过程。决策者的认知偏好、供需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等都会影响成果转化为决策的成功率,教育科研工作者要敏锐把握“政策窗口”的开启期并推动成果有效转化为决策。

转化为制度支撑高质量教育体系

转化为制度,即将高质量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和包含道德伦理、意识形态在内的非正式制度。成熟完善的教育制度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支撑。教育科研人员是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制度中的重要力量,当研究中遇到学术研究自主性与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冲突时,若处理不好二者关系,就会对教育制度的构建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此,教育科研工作者要加强伦理建设和专业自律,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第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贯穿于教育科学研究之中,在各项学术工作中坚守政治底线,树立法治思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例,衡量学前教育的两大标准主要是质量和公平,在参与法律的研制过程中,需要教育科研工作者从国家战略大局出发,对其中涉及的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等冲突问题做好平衡,切实引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第二,要本着对成果去伪存真的态度,把实践作为检验教育科研成果的客观标准,探求教育道德伦理,批判性地构建教育价值秩序,使学校、家庭、社会在潜移默化中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第三,要根据社会实践的情境变化,在反思中质疑、验证教育制度和规范。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称《规则》)为例,该规则首次以立法方式对教育惩戒权的行使进行了规范,教育科研工作者通过调研《规则》在各地各校落地的实际情况,可以检验《规则》的科学化水平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使教育惩戒达到促进学生更好成长的目的。

转化为舆论营造高质量发展氛围

转化为舆论,即教育科研工作者通过解读政策、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开展舆情研究,有效引领社会舆论实现正向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不可忽视的伟大成就,但当前教育科研工作存在“自说自话”的问题,成果转化渠道比较单一,教育舆情处理不当易引发社会混乱,教育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成果传播效果直接影响着其舆论引导效果。

鉴于此,教育科研工作者要坚定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突出教育科研成果隐性转化的特点,通过观点渗透影响社会受众对教育问题的认知和信念。第一,要探索形成多样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本着“以用户为中心”的传播理念创新传播模式,借助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点对点的全媒体多元化平台,对成果进行二次转化,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表达观点,使成果有数据支撑、观点鲜明、语言通俗,有对教育科研成果的广泛“扬声”。第二,要聚焦民情民意,开展舆情研究和引领,客观分析教育现象与问题产生的背景,提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社会的教育共识。同时,要听取用户对科研成果的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调整研究方向,进一步完善成果。为有效应对涉及校园安全、教育公平等突发舆情事件,还要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体化舆情引导模式,争取舆论支持和公众理解。第三,要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和气派的学术话语体系,加大国际交流合作,通过国际论坛、项目合作、交流互访等方式,抢占国际教育话语体系制高点,在全球化进程中贡献中国教育智慧,促使我国实现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转变。

只有培育积极的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环境,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走出“书房”,才能充分利用成果价值。为此,当下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的评价困境,建立评价“代表作制度”,完善教育科研评价机制,把评价的关键指标转向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情况。此外,还应建立成果转化激励制度,保护成果知识产权,确保转化收益惠及科研工作者,这也是教育智库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

来源:《中国教育报》,作者单位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智库个人项目“全媒体时代中国特色新型教育智库舆论引导力提升研究”成果,项目编码:GYF22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