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5〕4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党对教育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成效,为学校建设提供真实可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做好统计调查。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教育部修订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开展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加强对源头数据的质量监管,压实数据逐级审核责任,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填报、汇总、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按时保质完成统计调查任务。上报数据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三)提升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善统计条件,建强统计队伍,抓好抓实统计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统计监测评价职能和服务决策作用,加强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记录与统计数据的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相关办学数据,客观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确保对外发布和内部使用数据的可靠性和一致性,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资料。
三、任务分工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指标解释和《信阳农林学院2025年教育统计调查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统计数据填报的范围和任务。为确保工作顺畅,请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填报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最终数据的汇总、校验及上报。
四、进度安排
(一)任务分配
9月22日前,发展规划处完成统计任务的具体分工。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
9月23日至10月17日,各相关单位依据任务分工完成数据采集与初步填报。
(三)数据汇总与审核
10月18日至22日,发展规划处集中进行数据的汇总、录入、审查、反馈与校验。
(四)审查核准
10月23日至26日,提交学校审阅,并核准最终报表。
(五)网上填报
10月27日至30日,发展规划处完成网上填报。
五、提交要求
(一)9月26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信阳农林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二)10月17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信阳农林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附件4)的纸质版(签字盖章)。
(三)10月17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信阳农林学院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附件5)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四)10月26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办学条件台账、师资佐证(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少杰
电 话:6686859
邮 箱:fzghc@xyafu.edu.cn
地 址:行政楼316A室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