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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学校内部集资结算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2-10-25

    学校教职工:

    学校内部集资分为一年期和三年期两个批次,其中2017年9月批次为每三年结算一次(下次结算时间为2020年9月-2023年9月,本次结算不包括该批次)。经学校同意,现将办理到期结算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利息结算

    一年期批次(2021年10月到2022年10月)期间利息已经结算,利息将于11月份直接转入相关教职工持有的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二、集资款本金结算

    1.学校已将应偿还的本金列入校内预算,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自愿全额或部分支取本金,随时持原始票据到财务处办理。

    2.暂时未支取的集资款本金,在存续期内仍按年利率7.5%,据实结算利息。原始票据仍有效,不需来财务处办理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有集资款已调离的教职工,请于10月30日前,持原始票据并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到财务处一次结清本息。

    2.有集资款已故的教职工直系亲属,请于10月30日前,持原始票据并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相关银行账号,到财务处办理财产继承交割手续,一次结清本息。

    3.业务咨询电话:0376-6687657。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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