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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1

    各学院、校直各部门:

    2020财政年度即将结束,根据会计核算规律,结合年度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财务结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扎账日期定为12月25日,2021年开启新账日期定为1月15日。扎账日至下年开启新账日期间为财务年终结账时间,该期间不受理报账业务。

    二、为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推进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财务扎帐日即为年度预算执行终止日,预算下达年度经费指标自动清零。

    科研经费和争取的专项资金,按项目预算文件执行,属于跨年完成的项目经费指标,结转下年执行,项目结项日即为经费预算执行终止日,其结转或结余按政策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部门)及教职工个人未结清借款(欠款),必须在财务扎帐日前完成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

    四、为严肃财经纪律,禁止年终突击花钱。对年终报账事项将重点实施财务监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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