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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度“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度“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梳理优秀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引导广大学生把实现个人青春梦想与伟大的中国梦结合起来,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2020年度“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体学生。

二、评选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选,典型事迹学生较多的可不受名额限制。全校共评选出10名“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荐1-2名学生参加第四届“河南最美大学生”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大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它不良记录。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

3.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大学期间,在热爱祖国、自强自主、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艺体展演、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

(一)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推荐阶段(2020年12月4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分别推荐上报1-2名候选人。

2.评审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党委学工部根据评选条件从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并从中推选1-2人参加“河南省最美大学生”的评选。

3.宣传阶段(2020年12月15日)。评选产生的10名“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事迹,将通过“校园网”、“信农学工”等媒体平台展播,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4.表彰阶段(2020年12月底前)。根据评审结果,对10名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事迹材料,提交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提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及媒体报道。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内容准确,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各学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4、材料要求及报送:《“信阳农林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一式2份(加盖学院公章)、事迹材料一式2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媒体报道一式2份、电子照片,于2020年12月3日前报送学生处105室,同时以“XX学院+XX级XX同学”为文件名发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