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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报送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信阳农林学院关于健全三级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的实施意见》(信农教〔2021〕15号)要求,我校建立了由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构成的三级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导、以学院为主体”的全员参与、全过程保证、全方位监控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质量监控的管理重心下移、环节前置,强化了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各教学单位已经构建了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请按照各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比照文件与标准,梳理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教学评估与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凝练工作亮点与特色,认真总结2020-2021学年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请于7月30日前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0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