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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28    

中共信阳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平桥派出所原所长、二级警长刘学龙违规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违规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学龙多次违规接受某服务对象的宴请,并于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底接受该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折合共计3万元。2020年11月,刘学龙在未按要求向单位进行报备的情况下举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礼金共计1.2万元。刘学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学龙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浉河区五里墩办事处新马西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苏兴莲在公务出差时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20年12月,苏兴莲违规报销出差期间用餐费用,且餐费中含烟酒及高档菜肴费用,在领取出差交通补助的同时违规报销租车费用。2021年11月,苏兴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固始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程俊阳私设“小金库”用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程俊阳在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并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支付招待费、购买烟酒及超市购物卡、土特产券等,并将超市购物卡、土特产券作为节礼在春节、中秋节赠送他人,共计支出48万余元。程俊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程俊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既有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作风问题,也有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的“四风”问题大部分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清醒认识一顿饭、一条烟、一张卡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决扛起正风肃纪反腐政治责任,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纠治“四风”只能紧而又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强化“节前提醒、节中检查、节后曝光”的工作机制,把纠治节日“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坚决防止风腐问题成风成势,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全市廉洁、安全、文明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