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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发布日期:2018-04-11    

 

中共信阳农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信阳农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学校内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

2.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调查了解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纪挺法前、纪严于法。严格对学校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4.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批准权限和程序,决定或取消对这些违纪行为中的党员的处分。对学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帮助违规违纪党员改正错误。

5.接受和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党组织、党员、职工对党员的违法违纪情况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7.协助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聘用)、评议、考核工作,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8.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信阳农林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如下:

1.以正确政绩观、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3.监督检查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监察。

4.受理对于监察对象违犯行政纪律和行业作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6.对监察对象遵守学校纪律、改善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廉洁奉公的优秀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7.对干部人事聘任、财务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聘、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奖(助)学金发放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8.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