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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的流程说明

发表日期: 2019年12月06日 00:00 阅读:

       

根据信阳市医保中心的办事流程要求,正式在校教职工或退休人员,如有生病在外地住院或在市外( 河、平桥除外 )生育的,应该按以下流程办理:
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选择已备案登记的县级以上的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前到信阳市医保中心咨询),并在住院前提前填写《参保人员市外住院治疗审批表》,到信阳市医保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急救、抢救而入院治疗的,也应于1周内补办审批手续。审批表中的病历摘要由经治医生填写,所在医院医保科确认病人身份后盖骑缝章,审批表寄回或传真给单位,由医保专管员签署意见,单位加盖公章,然后交医保中心批准。住院期间,病人应请医生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出院时,应复印住院病历并索取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前及出院后的门诊检查费自付,门诊和药店的购药费用自付。病人出院后的当月或次月的1—10日,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病人的保险证和IC卡、审批表、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和费用总清单,到医保中心报销费用。跨医保年度(当年10月1日----次年9月30日止)住院的参保人员截止9月30日年累积医疗费用超过24000元必须在所住医院中途结算一次住院费用。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按新医保年度重新计算。医保中心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市外住院审批手续,或出院3个月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其费用票据;医保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及住院情况进行调查,对参保人员将保险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和虚报冒领报销费用的,除追回冒领的费用外,还予以3—5倍的罚款。
居住在信阳市的教职工,如因生病需要在市外就医的,必须提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填写《信阳市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应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查、报医保中心审批后,于3日内(节假日顺延)转往指定医院。住院后,病人应持审批表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加盖骑缝章。住院期间,病人应请医生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出院时,应复印住院病历并索取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前3日内的门诊检查费用可列入报销范围,门诊和药店的购药费用自付。病人出院后的当月或次月的1—10日,持本人保险证和IC卡 、审批表、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和费用总清单,到市医保中心报销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就医差旅费、陪护费、伙食费、会诊费、超标准床位费等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跨医保年度(当年10月1日起----次年9月30日止)住院的参保人员截止9月30日年累积医疗费用超过24000元必须在所住医院中途结算一次住院费用。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按新医保年度重新计算。医保中心对未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间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出院3个月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其费用票据;对参保人员将保险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和虚报冒领报销费用的,除追回冒领的费用外,还予以3—5倍的罚款。
参保职工须在异地(浉河、平桥除外)分娩前填写《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备案,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附材料:发票原件,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双方身份证﹑保险证﹑费用明细﹑出院证﹑病历复印件。参保人员应在分娩、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外地住院及女职工无单位者需在产前提交申请进行备案),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在生产之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参保职工在信阳市内生育的,在分娩出院时医院直接报销,不需进行任何手续审批。
人事处
2016年5月5日
根据信阳市医保中心的办事流程要求,正式在校教职工或退休人员,如有生病在外地住院或在市外( 河、平桥除外 )生育的,应该按以下流程办理:
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选择已备案登记的县级以上的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前到信阳市医保中心咨询),并在住院前提前填写《参保人员市外住院治疗审批表》,到信阳市医保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急救、抢救而入院治疗的,也应于1周内补办审批手续。审批表中的病历摘要由经治医生填写,所在医院医保科确认病人身份后盖骑缝章,审批表寄回或传真给单位,由医保专管员签署意见,单位加盖公章,然后交医保中心批准。住院期间,病人应请医生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出院时,应复印住院病历并索取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前及出院后的门诊检查费自付,门诊和药店的购药费用自付。病人出院后的当月或次月的1—10日,由单位医保专管员持病人的保险证和IC卡、审批表、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和费用总清单,到医保中心报销费用。跨医保年度(当年10月1日----次年9月30日止)住院的参保人员截止9月30日年累积医疗费用超过24000元必须在所住医院中途结算一次住院费用。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按新医保年度重新计算。医保中心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市外住院审批手续,或出院3个月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其费用票据;医保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及住院情况进行调查,对参保人员将保险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和虚报冒领报销费用的,除追回冒领的费用外,还予以3—5倍的罚款。
居住在信阳市的教职工,如因生病需要在市外就医的,必须提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填写《信阳市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应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查、报医保中心审批后,于3日内(节假日顺延)转往指定医院。住院后,病人应持审批表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加盖骑缝章。住院期间,病人应请医生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出院时,应复印住院病历并索取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前3日内的门诊检查费用可列入报销范围,门诊和药店的购药费用自付。病人出院后的当月或次月的1—10日,持本人保险证和IC卡 、审批表、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和费用总清单,到市医保中心报销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就医差旅费、陪护费、伙食费、会诊费、超标准床位费等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跨医保年度(当年10月1日起----次年9月30日止)住院的参保人员截止9月30日年累积医疗费用超过24000元必须在所住医院中途结算一次住院费用。10月1日以后住院费用按新医保年度重新计算。医保中心对未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间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出院3个月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其费用票据;对参保人员将保险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和虚报冒领报销费用的,除追回冒领的费用外,还予以3—5倍的罚款。
参保职工须在异地(浉河、平桥除外)分娩前填写《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备案,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附材料:发票原件,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双方身份证﹑保险证﹑费用明细﹑出院证﹑病历复印件。参保人员应在分娩、引产、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外地住院及女职工无单位者需在产前提交申请进行备案),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在生产之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参保职工在信阳市内生育的,在分娩出院时医院直接报销,不需进行任何手续审批。
人事处
2016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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