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体教职工应于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前全员到岗。
为掌握教职工上班报到情况,请各单位(部门)于2月13日下午5:00点前将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报到签到(附原始签到登记表)情况,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416房间。报到情况务必注明应到人员、实到人员,未报到人员人数。请假人员需附经过审批的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要写出未按时报到的情况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