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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8-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信阳农林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人教育学生的管理,稳定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成人教育学生的实际,特制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成人教育的学生肩负着工作、学习、家庭的多重任务,应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完成学习任务。

第三条 成人教育学生上课、实验和实习等一切教学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不到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第四条 请假者,须持书面请假申请,因病请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请假。如因特殊情况(无论是病假还是事假)本人不能到校请假时,必须先向班主任电话告知,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五条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者,由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批准;超过五天者,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批准。

第六条 学生确实因病须休学者,按《信阳农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对无故旷课达到一定数量者,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