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9-14 点击数: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需要,学校定于2020年9月14日—10月31日开展2020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全面把握我校教学基本状态的基本情况,为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学基础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促进我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二、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统计时段请参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上要求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2020年9月14日— 9月17日)

1.数据采集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

2.召开学校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动员及培训会,部署数据采集工作,学习《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

3.各部门依据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集中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尤其是与本部门相关表格及内涵说明)、《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附件9)、《3.0版数据采集问答》(附件11)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附件1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附件1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附件16)等文件。

4.各责任单位指定1名数据采集工作填报人、1名数据采集工作审核人,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与填报(2020年9月18日—10月15日)

1.各责任部门根据《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用户指南》(附件2)、《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附件9)和《3.0版数据采集问答》(附件11)的内涵说明采集数据。

2.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人员将采集数据交部门审核人员审核,审核无误提交部门领导审批,之后填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在网上填报数据。

该系统填报表格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因此需要优先将基础数据表录入系统中后,其他关联表格数据才能录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步:9月18日前,院办填报 “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二步:9月22日前,教务处填报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第三步:9月30日前,人事处填报“表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教务处填报“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实验设备管理处填报“表1-7-1本科实验场所”,科技处填报“表1-7-2科研基地”;

第四步:10月15日前,其他的数据表格各单位同步填报。

3.各责任部门在10月15日下午5点前向数据采集办公室提交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单位提交的纸质文档和上传的电子文档格式均按《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附件6)的要求填报,并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和《信阳农林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附件7)。

第三阶段:数据审核与报送(2020年10月16日— 10月24日)

1.学校相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对重要数据进行二审。

2.学校领导最终审核。

3.数据采集办公室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状态数据。

第四阶段:数据分析与总结(2020年10月 25日— 10月31日)

1.各责任部门撰写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项分析报告。

2.数据采集办公室撰写《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本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学校成立“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疑难数据的决策、终结数据的审定、工作责任的追究等职责。

长:邢

副组长:赵一鹏 文宗峰 黄遵东 王万玲

员: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设备管理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网络管理中心、图书馆、国际交流合作部、中心实验室、农林实习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及17个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由张淮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数据真实规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全面了解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自我评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决策依据。按照要求,各高等学校每年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面向社会公布,督促学校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各单位要坚持数据真实规范的原则,做到数据统一,不冲突,确保各类数据质量。

2.将数据采集作为我校评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数据分析制定整改和建设工作方案,在教学工作中要突出一个“建”字,做到边建设边评估,边建设边提高。

3.各责任部门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工作,部门领导负责数据填报质量。按照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要求,按时完成阶段工作。

4.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5.2020年数据采集要求与2019年相比,增删了部分表格,少数表格统计内容发生了变化。填报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数据采集指标内涵,把握每张表格的时间节点。

6.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合理、如实填报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往没有收集的数据,需要收集到位,有误的数据要进行修改,不合理的数据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改进,确保我校上报的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7.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按照《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4)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附件5)办理验收手续。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存档封存。

8.数据采集工作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按要求填写《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联系人:董老师

话:6506182 箱: xynljpzx@163.com

信阳农林学院数据采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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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信阳农林学院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附件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 信阳农林学院各责任单位登录用户名及所填报表格

附件4 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5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验收表

附件6 信阳农林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附件7 信阳农林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附件8 数据采集流程及采集步骤说明

附件9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验公式

附件10 采集系统数据导入模板

附件11 3.0版数据采集问答

附件12 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表格与指标代码索引

附件1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14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

附件1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附件16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2020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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